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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中的“疯女人”是怎么疯的?

  《简.爱》中的疯女人,是一个可怜可悲的形象。在故事里,她可以说是串起女主人公简.爱在桑菲尔德的活动轨迹的重要线索。因为她的存在和行为,一次次地在关键时刻拉近简.爱和罗切斯特先生的心灵,又因为她的存在,使得追求平等和自我的简.爱无法接受自己沦为情妇的处境,于是引发了她在文学史上著名的“流浪”行为,使得这个人物的形象,达到了之前同类文学作品上从未有过的高度。

  这个神秘的疯子,尽管一直到了故事的后半段才现出真面目,但自从简.爱来到桑菲尔德,她的影子就几乎无处不在。冷不丁响起的阴森古怪的笑声,低沉的嘟哝,使得表面上安静轻松的主人公日常生活,总伴随着一种挥之不去的不安氛围。“它”常在夜里活动,试图烧死罗切斯特,并且象野兽一般咬伤到访的客人梅森,在婚礼前夜闯进简.爱的房间,撕碎了头纱,用自己吸血鬼一般可怖的面容,吓昏了简.爱。

  然而对这一切,罗切斯特的态度却是奇怪的、无能为力的愤恨,和竭尽全力的掩饰。

  直到婚礼被当众制止,狂怒的罗切斯特才带领大家,见到了这个神秘的疯子的真面目——罗切斯特被关起来的妻子,一个狂躁、危险的野兽一般的疯女人。

  疯女人伯莎.梅森,作为结发妻子,在罗切斯特眼里,是他前半生所有痛苦和耻辱的最大来源。她出身于西印度群岛的富商家庭,嫁妆丰厚,长相漂亮,性格外向;而罗切斯特由于不是长子,贪财的父亲不想把家财分给小儿子,又不想他受苦,于是给他找到了万里之外的富商梅森家,作为他的岳家。

  

《简爱》中的“疯女人”是怎么疯的?

  一方求家世,一方求财富,于是两个年轻人结合了。但很快,罗切斯特发现自己被父兄和岳家联手欺骗了。他妻子的家庭是有疯子基因的:三代遗传的疯病,伯莎的母亲是个被关起来的疯子,一个弟弟是白痴,只有一个文弱而相对正常的弟弟梅森先生(就是前文被她咬伤那个),然而她们姐弟俩尽早也会被疯病毁掉。这一切只瞒着可怜的罗切斯特。

  夫妻之间毫无共同语言,在罗切斯特的描述里,这个妻子禀性平庸,品格低下,毫无向高级趣味转化的可能,并且性情放荡,脾气乖戾,短短的四年间,她便由于放荡的生活提早诱发了疯病的因子,早早地变成了一个暴烈的疯子。在这场婚姻里,作为丈夫,他承受了由于娶了一个糟糕的妻子所能带来的全部伤害,甚至差点被逼到拿枪自杀。

  罗切斯特把疯妻带回了英国,藏在桑菲尔德的楼上,雇了一个强壮的有经验的仆妇看管。然而这个疯女人“狡猾而恶毒”,总能找着机会偷溜出来,制造一系列的夜半惊魂事件。由于她的存在,罗切斯特也再度离开家乡,在欧洲大陆四处游荡,直到十年后回来,意外碰到简.爱,重新燃起对于爱情的向往,和对生活的热情。

  然而这个疯女人终究是他的法律意义上的妻子。哪怕是把她象笼子里的野兽一样囚禁起来,他也不能否认她的存在。他知道这个疯妻的存在意味着什么。简.爱也知道,但她不象罗切斯特那样试图欺骗自己,装作这个疯子原配不存在。简.爱哪怕再爱罗切斯特,也无法接受自己成为一个事实上的情妇,失去自己的独立人格。她最终选择了离开罗切斯特,离开桑菲尔德,几乎是身无分文地,踏上了流浪的路途。

  疯子伯莎.梅森,有着火一样能灼伤人的性格,她疯了之后也挺喜欢纵火,在书中第二次出现,就是试图把熟睡中的罗切斯特烧死在床上。最终,她的结局也是死于纵火。她再次半夜放火烧掉桑菲尔德,这一次她成功了,制造了一片废墟,而她自己,也在火光中从楼上跳了下去,摔得粉身碎骨。

  作为一个不被人喜欢的配角,我始终不愿意用“反面人物”来形容她。虽然罗切斯特的对她的指控表明,她的一切结果都是咎由自取,全书中她也实在没有表现出一丝一毫的可爱之处,可是无论如何,她也是一个被命运诅咒的不幸女人。出生就带着疯病的基因不是她的错;她和罗切斯特的悲剧婚姻,也是两个身不由己的、被家长和命运主宰的可怜人,被迫结合在了一起,共同度过了荒唐、痛苦的半辈子。

  如果在最后的时刻,她尚有一丝清醒的意识,大概会感觉到,从悲剧命运中解脱的轻松吧!

  我是阿财JJ,用心写字,用心回答。如果您有不同观点,欢迎沟通交流。

  《简.爱》中的疯女人是怎么疯的?

  书中说她是因为有疯病,自己又放荡,所以疯了。不过,不会这么简单。

  罗切斯特的夫人——伯莎.梅森,出身于西印度群岛的富商家庭,也曾经是一个美丽,活泼的少女。她的童年应该是快乐的,因为她不知道自己有一个疯母亲。

  哪个少女不怀春,梅森小姐长成一个妙龄少女,她出落成有名的美人。当她爱上了一个英俊男子的时候,她受到了严重的打击。对方因为她有疯病基因,而拒绝了她。

  父亲给她定了一门亲事,这就是远在英国的罗切斯特。

  这门亲事是典型的交易。罗切斯特的父亲看中老梅森给女儿的三万英磅的陪嫁, 而老梅森则看中了罗切斯特的家世。

  这两个父亲非常有智慧,他们联手导演了一场戏,让两个年轻男女自己掉进陷阱。

  罗切斯特的父亲在他大学毕业后送他到西班牙,没有讲明真相 ,而那时的伯莎“在西班牙城以美貌著称” 。

  罗切斯特被伯莎美貌所吸引,狂热地追求伯莎,于是他们顺理成章地结婚了。

  婚后,罗切斯特才发现伯莎的缺陷,也发现了父亲和哥哥,以及岳父联手欺骗了他。他妻子的家庭是有疯子基因的:三代遗传的疯病,伯莎的母亲是个被关起来的疯子,一个弟弟是白痴,还有一个相对正常的弟弟梅森,然而她们姐弟俩迟早也会被疯病毁掉。这一切只瞒着可怜的罗切斯特。

  

《简爱》中的“疯女人”是怎么疯的?

  而伯莎除了美貌一无所有,她禀性平庸,品格低下,毫无高级趣味。罗切斯特不爱伯莎了。

  伯莎得不到丈夫的爱,她“她的性格用可怕的速度成熟着,发展着,她的邪恶迅猛地滋长着”。她破罐子破摔,荒淫无度,过着放浪的生活加上母亲疯病的遗传因素,四年后伯莎终于成了一个疯女人,一个疯妻。

  罗切斯特是受害者,他把妻子带回桑菲尔德庄园,把她藏在阁楼里。

  罗切斯特先生痛苦的到处游历,到处留情,也到处遭到背叛。

  伯莎被关在阁楼里暗无天日。她不停地偷跑出来做坏事。

  她差点烧死罗切斯特,是简爱救了罗切斯特。

  当疯女人咬伤亲弟梅森时,罗切斯特找来简打下手。简爱用轻盈地跑上跑下,把所有事情都做得很完美。从此简爱成为了孤独男主人的依靠。他离不开简爱了。

  可是他不能娶简爱,因为他有妻子。简爱知道真相后不辞而别。

  罗切斯特继续和疯老婆生活在桑菲尔德。一天伯莎放火烧了桑菲尔德。罗切斯特为了救她,受伤失明。而伯莎跳下楼摔死了。

  桑菲尔德庄园成为一片废墟。在一片残垣断壁中,罗切斯特念叨着简爱。此时他已经是一个又穷又老又瞎的男人。而简爱继承了大笔遗产,已经是一个小富婆了。

  可是简爱回来了,回到罗切斯特身边……

  《简爱》中的“疯女人”,应该是指罗切斯特的第一任夫人。

  罗切斯特的第一位夫人,娘家姓梅森,我们把她称为梅森小姐吧。她与罗切斯特结识的时候,罗切斯特并不知道她家的情况,是被人有意隐瞒了的。后来才逐渐了解到,她的母亲住在疯人院,她的弟弟是个不会说话的白痴——很显然,这一家人有遗传性的精神病。

  之所以成就了这一桩不应该的婚姻,是因为“我父亲和我哥哥罗兰对这些情况都知道,但他们只想到三万英镑,并且狼狈为奸坑害我”,出于罗切斯特父兄的陷害。而陷害之所以成功,是因为梅森小姐是隐性疯人病患者,在结婚之初并没有发作。

  尽管没有发作,但是“她的趣味使我感到厌恶,她的气质平庸、低下、狭隘,完全不可能向更高处引导”,双方并不在一个水平线上,也没有基本的感情。

  这样的生活对双方都是折磨。然后一段时间过去,梅森小姐潜伏的疯病终于发作。罗切斯特在寻找声色犬马刺激的同时,把妻子封闭起来,高薪请了看护。他似乎已经做得很好了,不可能对他提更高的要求。

  《简爱》是英国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名著,主要讲述了一位孤女为了生活到一家贵族庄园做家庭教师,最后和男主人罗切斯特先生相爱的故事;罗切斯特的妻子梅莎是一个家族遗传的精神病人,被幽禁在密室中,几次攻击女教师简,最后自己放火烧了庄园,而死……

  这问题要是真要答案,推荐一本书——《阁楼上的疯女人》,非常深刻地分析了为什么“疯女人”要疯。

  这里面要素可多了,除了性别歧视,还有地域歧视。分析得入木三分。

  我就简单粗暴多了,疯女人怎么疯,就和白素贞怎么进的雷峰塔是一个道理。

  男性大白莲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娶了个有疯子基因的富婆,当然,他不知道,他爹知道,但有钱啊!

  等钱到手了,富婆就可以疯了。男性大白莲还要娶贫穷小处女呢!

  19世纪女作家的作品都是一方面关注自身觉醒,一方面又想在现有社会环境寻求容身之地。所以既讽刺,又包容。

  罗切斯特和伯莎.梅森的婚姻,说白了都是利益联姻。男方看中的是女方的有钱,女方看中的是男方有地位,这互惠互利的一切都在双方父亲手里达成,作为小两口,并不知道父辈的算计。

  可是,这两个人也不是没有爱。罗切斯特被的伯莎美貌所征服,他疯狂地爱上了伯莎,而伯莎对于英俊潇洒的罗切斯特情有独衷。

  所以,他们的成婚也是顺理成章的,并且在利益联姻的基础上,还是开出了爱情之花。本来这是一件两全齐美的事。

  当罗切斯特发现了伯莎的家族疯子的遗传基因,以及自己的婚姻是被父辈一手摆布的时候,他会是怎样的愤怒?

  但事情往往是朝着不可控的方向发展,本来有爱的支撑,也许罗切斯特愤怒过后会慢慢回复过来,好死不死的伯莎开始发病了。

  这病一发作就把丈夫吓退了,越退后,伯莎就越疯狂。发疯了的女人是没有理性的,她希望引起丈夫的重视,得到丈夫的爱,但采取的方式只会把罗切斯特越推越远。比如过上了各种放浪的生活,荒淫无度,她只是希望引起丈夫的注意。

  当病情严重,越来越不能控制自己行动的时候,罗切斯特或许为了名誉,或许为了安全,将她关在了阁楼上。她诅咒、发狂、连自己的亲弟弟都不认识,看到就扑上去撕咬;半夜偷偷去烧掉简的婚纱。

  夏洛特将她描绘的十分疯狂,但作为读者,有时候不得不为她可惜。她原本拥有着美丽的外表,也应该是拥有美好爱情的,但她不幸被遗传家庭的基因。

  她的可怜之处是她不可以控制自己。她哪怕在清醒的刹那间,应该也会后悔自己的行为,但也是无能为力。

  她的可悲之处是她其实也不懂爱情,也从没有对握在自己手上的爱情去努力过。最后罗切斯特为了逃避这样的婚姻而十年远走他乡。

  在欧美文学中经常会出现疯女人,而这部作品中的疯女人,堪称经典。这些疯女人的形象,在文学作品中会打开现实世界之外的文学空间的多种维度。

  一般来说,“疯”是由于受到了压迫,疯女人通常也是卑微的受害者。伯莎也是当时那个社会的受害者,如果她的父亲不觊觎罗切斯特家的地位,她何尝会变成这样?哪怕把家族遗传的事情讲清楚,也不至于到这一步。所以,她就是利益联姻的牺牲者。

  再有,罗切斯特为什么不和她离婚?因为当时的社会他们没有办法离婚。因为是天主教徒,当时的教义不允许离婚,并且不仅是英国,整个欧洲,在基督教会的影响下,都是不准离婚的。

  

《简爱》中的“疯女人”是怎么疯的?

  明明两个没有了爱的人,却被教义捆绑在一起,无法分离。罗切斯特和伯莎是教义的牺牲者。而作为作者的夏洛特,其实她也没有办法,最后只能一把火烧了庄园,让伯莎死去,罗切斯特解脱,成全和简的爱情。

  通过疯女人的形象,建立和扭曲社会的反差,更多地表达了一种女性的反抗精神。伯莎这个形象,完全是反衬简而设立的。

  简是一个相貌平凡、性格坚强,朴实而刚柔并济, 在精神上保持独立自主,积极追求进取的女性形象。而伯莎则是代表着当时主流社会的女性性格,她外表美丽、灵魂平庸、卑鄙、狭窄。

  简虽然没有金钱,但她内心自由,而伯莎却是一个被囚禁的灵魂,关在阁楼里,没有任何的话语权。

  “疯”完全符合作者的人设安排,从开始的初见端倪到揭开面纱,一切都是为了作品服务的。

  “疯女人”在《简·爱》中被称有家族遗传病史,因为她是“失语”的,以作者视角我们不知道更多隐情,但是有一部小说以“疯女人”为主人公,为我们讲述了她原来是被 逼疯的。

  《简爱》是英国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长篇小说,具有自传色彩,讲述了一位孤儿出身的女子坚持自我,追求女性自尊,最终获得幸福的故事。

  1.她在小说中第 一次出现以夜里奇怪的笑声,并放火烧着罗彻斯特的床,罗彻斯特说她是住阁楼的女仆。

  2.一个梅森的陌生人来到桑菲尔德庄园,被阁楼的神秘女人咬伤,被罗彻斯特和简秘密送走。

  

《简爱》中的“疯女人”是怎么疯的?

  3.简爱跟罗彻斯特结婚前夕,在梦中惊醒看到头纱被一个高大的面目狰狞的女人撕碎。

  在简爱和罗彻斯特婚礼上,陌生人梅森又出现,揭穿了疯女人是罗彻斯特妻子的事实,使婚礼无法举 行。简爱离开,仍忍不住思念罗彻斯特,一段时间后终于受内心感召回到庄园,却看到庄园已被疯女人放火烧毁,疯女人也坠楼而亡,罗彻斯特受伤致残,简爱和罗彻斯特终于结合。

  关于疯女人是怎么疯的,小说中说她有遗传精神病史,罗彻斯特对简·爱解释自己因为梅森家有权势而被骗娶了梅森。疯女人自己没有说话一句话,她在小说中是“失语”的,她只是作为简争取幸福的阻碍出现,使简的爱情充满考验,关于疯女人有何隐情我们并不知道。

  有读者推测因为“疯女人”本身有遗传精神病,加上家族对她自由和爱情的束缚,使她崩溃最终疯掉。而有一本英国小说对于这个“疯女人”有更详尽的解读。

  我们可以了解到简·里斯对于梅森(在《藻海无边》中叫安东尼)是怎么疯的的推测:

  1.少女的安东尼生活在牙买加,有1/4黑人血统,作为殖民地当地种族歧视盛行,安东尼的弟弟被当地土著人烧死,母亲被逼 疯。

  2.后来的安东尼在修道院生活,直到被继父安排嫁给英国来的罗彻斯特,给罗彻斯特带来丰厚的嫁妆,罗彻斯特最初很爱她。

  3.然而罗彻斯特很快厌弃了安东尼,想要抛弃她,于是冷淡她,跟女仆公开调 情,把安东尼幽禁在冰冷的阁楼,安东尼精神渐渐异常。

  这个疯女人有遗传病,可怜。

  首先,她的家族性剥夺了她选择爱情的机会,她的婚姻大事在别人眼里就像儿戏一般,并不当作常人来看待,也许就是在那场婚姻中,她不过就是人们丢弃的一枚棋子,是一个可怜的受害者,人们都宁愿相信梅莎是不知情的。她的一生中,她自己的命运是不在自己的手中被自己掌握的,就像一出生,她身上就有一把枷锁锁住了她,而且她的粗俗和疾病让她失去了爱。每个人都是需要爱的,梅莎也不例外,所以她才会不顾一切地想致简爱于死地,不让任何人威胁到她的爱情。

  每一个人都有追求爱情的权利,为什么要给她命运锁上一把枷锁呢?这样社会环境逼迫,是让每一个人都接受不了的,最终被逼迫得做出一些不可理喻梅莎也是一个悲剧性的人物。她的家族性剥夺了她选择爱情的机会,也许在那场婚姻中,她也不过是一枚棋子,是一个受害者,我宁愿相信梅莎并不知情。她的粗俗和疾病让她失去了的爱,她的命运不在自己手中。

  电影里说是祖传三代的疯病。当时英国的法律不许跟有疯病的配偶离婚。Downton Abbey里也提到这个问题,男的因此去加入德国籍。阿加莎的一部侦探小说里也出现过这个法律问题,男主角遇到旧人,因怕被揭发存在这段婚姻,犯重婚罪,现有婚姻无效而无权继承遗产,杀人灭口。

  这个疯女人更像是作品的一件道具,一个陪衬出现。说是家族遗传也好,家族联姻也罢,那也是男主人公曾经喜欢过,追求过的人。后来她终于发病了,难道就没有男主人公的因素在里边?比如冷落,嫌弃,因为合法妻子的身份不得不继续生活在一起。长时间的离开,周游世界,冷暴力加重了疯女人的病情。简的出现就是清新的有活力的,甚至是完美的。琴瑟和鸣,死水微澜,随着交流和碰撞的加深,两人擦出了美丽的爱情火花。而这一切,做为疯女人而不是傻女人,她不是没有感知和一无所知的。所以她跑出来,放火烧了男主人公的屋子,剪破了简的婚纱。使得男主人公更想摆脱她,更加依赖能给她阳光和温暖的“简”。 婚姻就是这样,人生就是这样,旧的不去,新的不来。有的人注定是过客,有些人注定是回忆。是非曲直,人情冷暖,某些人某些事,都是定格了的一件道具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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