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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让你震惊的一宗杀人案件是什么?震惊世界的凶杀案视频

  一个20岁左右的小姑娘,跟一个38,39岁左右的已婚男子在一起了,男的有老婆,还有两个孩子。

  小姑娘一直跟男的索要各种东西,还有钱,男子就这么养着她。事实上男的也并不是什么有钱人,也就小康之家。有好几次小姑娘要钱要的多了,男的就吃紧了,说不能给那么多了,因为还要养老婆孩子。小姑娘嘴也快,就说那不如离婚了,他俩过。

  几次以后,男的就动心思了,回到家跟老婆提了离婚,老婆哪那么容易放过他,闹了一场,最后也还是离婚了。因为是男方过错,给了女方赔偿金抚养金后,家里也就没什么积蓄了。

  然而,小姑娘知道男子离婚后,并没有像说好的那样跟他结婚。男的急了,我为你婚都离了,你反过来不嫁我?小姑娘就是不松口,还说男的异想天开,这么大了想娶小女孩儿。

  一天,小姑娘在家休息,她妈妈在邻居家闲聊。男子去了她家,看到她一个人在家,二话没说,拿刀就捅,捅的小姑娘直接当场死亡,血流了很多。捅完以后,男子骑着小姑娘爸爸的摩托车就走了,非常淡定的在路上闲晃悠。

  小姑娘妈妈回了家,一看女儿死了,哭天抢地,惊动了邻居们,一进去,都傻眼了。毕竟我们小地方,杀人这种事,太少了。报警之后,根据目击者形容,再结合监控,还有摩托车,很快锁定犯罪嫌疑人。警察出警去抓,在路上就碰到了,男子还是骑着摩托车在路上,刀子还在身上,审案供认不讳。最后怎么判的不清楚,反正这男人都没再见过了。

  我个人对这两个人都不同情。

  数位当红影星和豪门“太子爷”被牵涉其中的上世纪一桩未解悬案…

  1993年7月1日星期四凌晨6点30分,台湾省台北市消防局接到一通报警电话,有群众称内湖区康宁路一段某民宅6楼屋内浓烟四起,可能发生了火灾,希望消防人员过来确认一下。挂下电话消防大队人员立即驱车抵达事发现场,果然,滚滚黑烟不断从6楼密闭的窗户缝隙间飘出,但据附近的住户称这间房子的主人为人低调经常不在家,消防员呼叫了几声也没有人应答,同时房间的前后门又都被锁上各个入口均无法进入,没办法他们只能驾着云梯砸破窗户玻璃灭火。

  还好火势并不算特别大,只有卧室靠近房门的那一侧起火,20分钟后消防员们就将大火扑灭,然而由于高温灼烧再加上水枪的冲击作用,一块天花板掉了下来正好砸在床脚不远处的地上,因此几位消防员决定隔着防盗网用高压水枪将此处冲理一下,以便确认是否有人在屋内遇害。谁知冲着冲着一位眼尖的消防员猛然发现在一堆被烧焦的衣物下面露出了一条人腿,这让几人大惊失色,难道真的有人遇难了?不是说里面没有人吗?他们也不敢大意,立即用电锯锯开了通风窗的防盗网进入屋内,上前一看发现残破的天花板面下的确压着一具女尸!

  这是一具被烧得面目全非的女尸,但很奇怪死者并非睡在床上而是躺在地板上,可她又是全身赤裸仅有一件文胸挂在脖子处;而且女尸的身上堆满了各种衣物,也正因如此消防员刚开始并未发现屋内有人;另外死者下体以及头部都被烧焦,然而大腿、胸腹部以及手臂却“完好无损”;最重要的一点是虽然已经分不清死者样貌,但一条毛巾却“好巧不巧”地被“塞”进了她的嘴里!

  假如死者是睡梦中因吸入一氧化碳过多而陷入昏迷并最终被烧死那么她不可能会躺在地上,哪怕是被大火呛醒慌不择路想要逃跑却最终因体力不支倒地身上又不可能覆盖那么多的衣物更不可能含着一条毛巾,以上种种不合理迹象都表明这并非一起简单的失火案,因此消防大队立即将电话打给了内湖区公安分局,很快分局民警查询到屋主名叫周美妃,24岁,美籍华人,与此同时鉴识科警员以及著名法医杨日松等也悉数赶到了案发民宅进行勘察。

  现场弥漫着浓烈的瓦斯气味,还有许多废旧报纸等易燃物散落在房间,而床头柜上则摆放着一个日期定格在7月1日的台历,更奇怪的是鉴识科人员还在空白处发现有人用圆珠笔写下六个字「有大劫,要小心」,根据台历上过往的批注笔迹判断,这句话应该就是房子的主人周美妃所写,所以这个死者就是屋主周美妃吗?她又是干什么的呢?

  其实关于周美妃的身份情况附近的居民并不了解,只知道她是个有钱的“白富美”,日常出行都开着一辆拉风的红色宝马,墨镜、口罩、圆顶帽也是“标配”,除此之外有关她的任何社交、工作、家庭信息大家都一无所知。不过就在鉴识科人员急于确认死者身份的时候两个中年男人突然跑了进来,他们自我介绍说是某电视公司工作人员,过来寻找演员湛蓉,因为《雨中的彩虹》剧组在约定时间也迟迟都没等到这位主演,而她就是这间屋子的主人,不得已便派两人过来看看。

  这让现场的民警喜出望外,他们立即带着两位中年男子进入卧室辨尸,而两人只看了一眼就确定此人便是自己寻找的女星湛蓉、一颗冉冉升起的当红影视小花!

  湛蓉,台湾籍女演员,原名周美妃,1969年7月21日出生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高中毕业前也一直跟着家人在美国生活,不过就在读大学时一次偶然的机会她回到了台湾并在某次逛街的途中被星探发现,而从小周美妃就爱唱歌、爱表演渴望成为女明星进入娱乐圈,如此难得的机会又怎能放弃?于是她回美国办理了退学手续后又独自返回台湾签约在知名制作人林某某旗下正式开启了自己的演绎生涯,甚至还拜师紫薇“名家”替自己取了个艺名湛蓉。

  自踏入演艺圈后,湛蓉的事业还算是一帆风顺,连续参演了多部电视剧如《今天不看病》、《邮差三度来按铃》、《江湖再见》以及电影《毒狼》等等,尤其是1991年刚入行不久后她就在刘德凯、俞小凡、方芳等大咖主演的电视剧《京城四少》中饰演了一位青楼妓女而大放异彩,并借着这部大火“黄金档”连续剧迅速走进观众的视线,再加之其长相清纯、甜美,没几年她便从边缘“龙套”晋升为女配甚至女主,案发时她接拍的新剧《雨中的彩虹》也是饰演的女二号,并且该剧已经到了“杀青”阶段…

  那么问题来了:台历上那“诡异”的六个字确实是她写的,难道这位拜师了紫薇“名家”的女星真的算到自己会在1993年7月1日这天遭遇大劫?还是毙命之前故意留下线索以帮助警方破案?

  关于这个问题警方暂时也给不出任何答案,但消息一经曝光却在岛内引发了巨大的轰动,而由于当时还无法断定湛蓉是否真为他杀,因此很多民众还把注意力集中在那“诡异”的六个字上,认为这是一起“灵异事件”各种谣言满天飞,可第二天晚上尸检结果就出来了,经杨日松教授解剖后发现湛蓉脖子上有多处勒痕、勒沟处肌肉出血、气管内无烟尘颗粒、体内提取到男性DNA、同时后脑还呈现多处撞击伤,也这是说就是一起人为的他杀案件,而且凶手的行凶手段极其残忍:

  此人先抓着受害人头部猛撞地板(墙壁)将其撞晕,随后对昏迷的受害人进行奸污,发泄完后又将其勒毙,最后为了掩盖自己的罪证放火焚烧其面部以及下体,再打开瓦斯罐点燃卧室伪造自杀或意外的假象…

  那究竟是谁会如此凶残、大胆地杀害一个公众人物呢?警方的首要怀疑对象当然就是流窜作案的强盗、小偷等,因为他们发现屋内有被人翻动过的痕迹,猜测会不会是小偷入室盗窃刚好遇见回家的湛蓉,由于看小姑娘长得漂亮心生歹意强暴了她,之后又因担心事情败露于是决定杀人灭口、毁尸灭迹?

  不过很快这个可能性就被“排除”了,原来就在湛蓉家正门街对面有一个鸭面馆,老板经常会开到天亮才打烊(案发当天也经营到凌晨将近4点),而根据该老板的回忆6月30日晚上9点他先看到湛蓉从家里出来,7月1日凌晨2点左右又见其独自返回住所,在自己打烊之前都没有听到任何异常动机,更重要的是这栋居民楼结构非常特殊:

  也就是说案发房间在正门的鸭面馆老板打烊之前陌生人几乎是没有任何办法从其前后门、窗户撬开进入的,而要是湛蓉2点回家后有陌生人敲后门,请问她会开门放对方进屋吗?何况是陌生人的话她应该会呼救吧?

  综上陌生人撬门、敲门(湛蓉开门)进入的可能性都没有,唯一的可能性就是湛蓉9点出门的时候忘了关后门,然而先不讨论这种情况的概率有多高了,首先消防员判断起火时间是在凌晨5点30~凌晨6点,换句话说凶手要在房间内待上最少4个小时(假设湛蓉凌晨2点回来前一刻进屋的)甚至9小时(假设湛蓉9点出门后一刻进屋的)…请问在台北闹市一个流窜作案的人可能待那么久吗?

  除此之外鸭面馆老板还提到一个细节,那就是湛蓉回来的时候是一路小跑着上楼的,似乎急着回家有什么事或者等什么人!

  因此警方猜测会不会是湛蓉9点外出后带了一个熟人并且是男性友人回家,但考虑到自己已经开始走红(当然鸭面馆老板不看电视剧表示并不知道她是当红影星),深夜带着一个男人回家容易被狗仔拍到从而影响事业,于是为了避人耳目决定自己走正门,让这个男人走后门?另外注意前面已经说了,后门没有钥匙孔只能从里面打开,而湛蓉不想让对方等太久便这么一路小跑着匆忙赶回去开门?

  这个推理其实挺靠谱,所以警方决定从湛蓉的演艺圈同行以及男性友人开始调查,而他们第一个约谈的对象就是某香港籍孙姓男明星。

  为什么会是这个人呢?因为警方调查湛蓉的财产后发现她买了一辆二手金龟车,可湛蓉不是已经有一辆宝马了吗?干嘛还买辆二手金龟车呢?因此他们又继续往下查,最后发现那辆车就是替这位孙姓男明星买的!

  然而该男星解释称的确有这么一回事,但两人只是关系比较好而已,从香港过来的他人生地不熟就托湛蓉帮忙买辆代步车,之后也给了钱,更重要的是案发当天该男星正好在某剧组拍摄金庸武侠剧,根本就没有作案时间,警方调查了一番后确认他没有撒谎,最终也排除了他的嫌疑。

  【别问我这个男星是谁,已经给那么多提示了:香港籍、到台湾发展、演员、93年在拍金庸武侠剧】

  之后警方又约谈了几位和湛蓉联系密切的造型、化妆师、几十位台湾籍男星甚至包括同剧组的女演员崔某和程某,可前前后后共计50多个“被约谈”对象的嫌疑都被一一排除,案子一下没了头绪…

  要说当年警方确实有点难办,因为消防员救火时已经将现场的所有证据都破坏掉了,同时去往后门的那个楼梯还是露天式,而案发第二天下了场雨扶手的指纹也找不到,后门上同样找不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这在没有摄像头、没有DNA档案的那个年代就算让柯南来也不好破吧?所以他们忙活了半年却没有取得任何进展,谁知就在大家都快要忘记这件案子的1994年1月,事情却突然起了波澜!

  原来那段时间台北市警方抓到一位残忍虐杀女童的流浪汉曹阿明,此人患有严重的白内障瞳孔特别小,一眼就能辨认出来,而他在交代完自己的虐杀女童的案件后向警方坦白称湛蓉的案子是自己做的!

  据曹阿明交代,案发当晚他去湛蓉家行窃,可进屋后就发现湛蓉回来了,情急之下只能选择将湛蓉打晕…然而就在他准备离开时突然想起自己是个严重的白内障患者啊?湛蓉看到了自己的眼睛这太好认了,要是她醒来后报警怎么办?那不是立马就被抓到吗?于是曹阿明决定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将湛蓉杀死,所以找来一个绳索将其勒毙又侵犯了她,最后翻箱倒柜搜刮走1500新台币后还学着电视上的方法伪造了一个意外火灾的假象…

  这番供词好像没什么问题,但警方仔细盘问后却发现漏洞百出:

  几个关键点没有一个对得上,很明显这位曹阿明并不是凶手,开庭后他自己也翻供了,声称是遭到审讯员逼供才这么说的,在经过半年的细致调查后警方也发现他确实不可能是这件案子的凶手…

  搞了半天原来是“替罪羊”,这下台北市警方脸上就挂不住了,媒体、群众不断痛批,可没想到10个月后的一条消息曝光出来更令他们脸面扫地…

  1994年底,台北市地方检察院更换了新的检察官,都说“新官上任三把火”所以这位新检察官也将当地的未破案件资料给重新翻了一遍,而令他意外的是有一份资料显示在湛蓉遇害后2个月即1993年9月当地警方就通过湛蓉体内残留的DNA比对出一位重大嫌疑人颜某宗,同时根据当地“狗仔”的报道,此人就是一个“花花公子”,和数位当红女明星传有绯闻,但又从不结婚,湛蓉的确是他的“伴侣”之一!

  这名检察官将消息公布后立即引发了岛内的骚动,一个如此重大的嫌疑人你不查反而想让其他人做“替罪羊”这是什么世道?一时间岛内群情激愤,各种谩骂不绝于耳,不过很快这些打抱不平想要真相的人都“闭嘴”了,因为那名嫌疑人不是一般人,他可是号称“台湾省五大家族”之首的基隆颜家成员、台阳集团太子爷、阳利公司总经理(另外四个是雾峰林家、鹿港辜家、板桥林家、高雄陈家)!

  基隆颜家发迹于基隆、瑞芳一带,在日本殖民统治时期以开采金矿、煤矿起家,被称为“炭王金霸”,之后更多角化开展事业,成为台湾省富甲一方的“巨无霸”家族,更重要的是不同于其他“四大家族”,颜家颇为热衷公益事业,在当地有着极高的声望,所以你明白上到官员下到平民都“闭嘴”的原因了吧?也因此几位负责此案的警官在多年后接受记者采访被问及此话题时支支吾吾地表示:“比对到了也不代表他就是凶手啊?有可能只是案发前发生过性关系,没法确定就是他的情况下我们只能让他前来说明一下问题,可是他一直不过来”…

  那为什么现在又曝光出来了呢?难道这名新检察官不怕此人的势力吗?因为这个时候颜某宗犯了重大“背信案”正被警方“通缉”,此时他早就离开台湾省不知跑哪去了,因此曝光出来也就“无伤大雅”了(实际上93年9月比对出DNA的时候颜某宗就已经因“背信”问题被警方传唤,只不过他一直不去警局,而几个月后的94年上半年开始就不知去向了),也正是由于此原因这起轰动一时的谋杀案至今都悬而未决,毕竟最重要的嫌疑人不知去哪了,其他线索又完全找不到,能怎么办呢?

  当然,客观的说那些办案的警官确实也有苦难言,想想看,一个已经被“传唤”的人刑事科却不敢去逮捕,甚至被“通缉”后还能顺利离开小岛,至今省内的媒体也只能用【颜姓小开】代称,更是全网都搜不到他哪怕一张照片,这得多“通天”?但问题在于档案显示DNA比对成功是1993年9月份,曹阿明供诉时间是1994年1月份,在明知道DNA另有其人的情况下还让曹阿明去比对DNA…这戏演得?不拿奥斯卡我都怀疑有黑幕…

  不过话说回来这件案子真的一定是颜某宗所为吗?个人认为并不能百分百肯定,原因有以下几点:

  最后关于那个台历上的“诡异文字”的解释:据称案发前《雨中的彩虹》剧组在墓地拍摄一段戏,谁知拍摄的过程中湛蓉不小心破坏了一个无名墓,而当摄制组剪出视频后发现墓碑居然“变形”了,得知此事后湛蓉深感不安,于是回家给自己“算了一卦”并在台历上写下那六个字…

  九六年左右,我们队上一个妊妇被杀,都怀疑是他男人把她杀了。这家是搞抱房的,就是孵化小鸡小鸭那种,他家是楼房,两层楼,二楼有个走廊,没有路灯,那天晚上那个媳妇刚从孵化室出来去二楼休息,忽然就被人杀了,媳妇当时还喊妈妈有人杀我,一家人敢忙把媳妇拉到马井卫生院,最后人还是走了,警察调查了几天,把这家男人拿去审问,还是没有查出个所以然。一直到现在这个案子都没有破。

  1997年6月7号这一天,山东德州乐陵市朱集镇某村村民吕某华一家为去世不久的老母亲上“五七”坟

  随着“砰”的一声巨响过后,吕家人6死13伤,德州乐陵“1997.6.7”特大爆炸案案发

  据受害人家属吕玉奎回忆,当时爆炸声将搂着鞭炮走在队伍后面的他当场震晕,等他苏醒后听到一片哀嚎声,眼前死的死,伤的伤,现场惨不忍睹

  但此人在作案前显然做了充足的准备,又加上当时的刑侦手段较为落后,嫌疑人吕某林在案发后神秘消失,如石沉大海,警方一直未能将其捉拿归案

  落网后的吕某林自知罪孽深重,难逃法网,便将22年前自己犯下的滔天罪行向警方和盘托出

  吕某林交代,由于和同村村民吕某华因家族矛盾积怨已久,让他产生了报复的心理。1997年6月7日,在得知吕某华一家人要去给母亲上五七坟的消息后,吕某林提前将炸药埋放于坟莹旁边,之后便隐藏了起来

  在看到吕某华一家人到达墓地后,他便将炸弹引爆,致吕某兰等六人当场死亡,吕某华等十三人受伤。吕某林随后畏罪潜逃,并漂白了身份逃避警方的追捕

  有道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正义也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随着吕某林的落网,那些受害人终于可以瞑目

  大约是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男的外出打工,认识了一个陕西/山西(发音差不多,我妈口述的,我不清楚到底是哪里的)朋友,两人关系很好,陕西的这个人挺有钱,对这个男的也很好。男的向陕西的朋友借了一笔钱,几千块钱,数目在当时不算小。

  男的后面就回老家了,时间一长,他没还钱,快年底的时候,那天还下着雪,陕西的朋友就找上门来要账,但男的不想还钱,把人杀了,晚上趁着天黑把尸体扔到了村后面的井里面,用井盖盖上。

  后面陕西的家里面的人来找,当时没有什么通讯工具,靠写信的年代。到了他家问,说过来要账这么长时间也没回去,来过这里吗。男的说来过,快过年的时候来的,把钱给他,他就走了。陕西家里面的人出村口的时候,问了一个村民,说见过这个人没有?村民说见过,只见他去他家,没见他出来。但这样的事没有证据,男的坚持说走了,没办法,只能扯皮,后来也不了了之了。

  怎么被发现的,过完年开春,北方要浇小麦,在井里面下水泵的时候,被一个村民发现的,看着水里面有个头,像一个人,这才报了警,破了案。

  当时我妈说那个男的要枪毙的时候游行,去看的人特别多,一条街都是人,拿青菜石头砸他。

  像这么一个不知感恩,心肠歹毒的人也是罪有应得。切勿交这样的朋友,知人知面不知心。你拿真心待他,反而害了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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